|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大连瑞新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昌图县兴民玉米芯加工厂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运输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辽宁省昌图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本案本院执行过程中已执查明财产情况不足以承担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昌图县兴民玉米芯加工厂暂无财产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大连瑞新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未在本院约定期限内提供被执行可供执行线索,导致本案无法继续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2-01-21 |
| 发布日期 | 2022-01-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