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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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万通海欣地产有限公司 万通海欣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502民初1200号 原告:万通海欣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王军,董事长。 被告:东营市万通海欣地产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王凯,总经理。 原告万通海欣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东营市万通海欣地产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19日立案。原告万通海欣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万通海欣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舒浩浩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隆新茹 |
| 裁判日期 | 2020-03-27 |
| 发布日期 | 2020-04-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