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瑞康英联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北京瑞康英联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黄*50万元并给付利息(以50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12月2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款项清偿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驳回原告黄*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300元,由原告黄*负担500元(已交纳);由被告北京瑞康英联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有限公司负担88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公告费260元,由被告北京瑞康英联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10-28 |
| 发布日期 | 2022-02-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