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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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世方锐混凝土有限公司 重庆市巴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原告重庆世方锐混凝土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回起诉,是原告重庆世方锐混凝土有限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重庆世方锐混凝土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196元,减半收取1598元,由原告重庆世方锐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 |
裁判日期 | 2021-12-14 |
发布日期 | 2022-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