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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正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洛阳通融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洛阳北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洛阳北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沈*工程款4271399元;

二、驳回原告沈*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697元,本案保全费5000元,共计30697元,由原告沈*负担7515元,被告洛阳北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2318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11-26
发布日期 202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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