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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无锡金鸿阳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博升实验设备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原告无锡金鸿阳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无锡金鸿阳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诉讼费予以免收。

裁判日期 2022-01-24
发布日期 202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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