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定作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海愉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嘉兴创奇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定作合同纠纷
法院 海盐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系其对诉权的处分,于法不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嘉兴创奇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受理费3923元,财产保全费4970元,合计8893元,由原告嘉兴创奇环保材料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21-12-31
发布日期 2022-01-0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