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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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淼元债转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湖南湘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枫林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 法院 |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罗**的起诉。 本案预收的案件受理费40元,予以退还给原告罗**。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12-30 |
| 发布日期 | 2022-01-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