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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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变更宁波双洲纺织品有限公司为本院(2017)浙06执68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 裁判日期 | 2021-04-26 |
| 发布日期 | 2022-01-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