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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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徐州正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被申请人徐州正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中国银行徐州万达广场支行账户54×××44的冻结; 二、解除对被申请人***名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狮子山支行账户62×××50_156_1的冻结; 三、解除对被申请人***名下财付通支付账号的冻结; 四、解除对被申请人***名下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国房权证徐州字第××号)的查封。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 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10-09 |
发布日期 | 2022-0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