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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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万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遵化市中医医院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遵化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应予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唐山万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4068元减半收取2034元,由原告唐山万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负担。 |
| 裁判日期 | 2021-11-22 |
| 发布日期 | 2022-01-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