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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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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2019)鲁0103民初1166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程*借款本金1461000元;

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程*借款利息(以1461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9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

四、驳回程*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1540元,由上诉人程*负担3591元,由被上诉人***负担17949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1540元,由上诉人程*负担3591元,由被上诉人***负担17949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6-07
发布日期 202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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