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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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链(厦门)科技有限公司 福州微小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 法院 |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原告稿链(厦门)科技有限公司在诉讼过程中自愿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稿链(厦门)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稿链(厦门)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
| 裁判日期 | 2021-12-15 |
| 发布日期 | 2022-01-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