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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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达电气有限公司 无锡市钱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原告自愿申请撤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无锡市钱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41090元,减半收取计70545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75545元,由原告无锡市钱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担(此款原告已缴)。 |
| 裁判日期 | 2021-12-06 |
| 发布日期 | 2022-01-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