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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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秋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秋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应城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陕西秋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秋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万**劳务费160436元及利息(从2021年7月2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至劳务费付清之日止)。 上述款项,逾期给付(或履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500元,减半收取1750元由被告陕西秋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秋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10-11 |
发布日期 | 2022-0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