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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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苏州日嘉鑫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雅希睿机械(苏州)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雅希睿机械(苏州)有限公司、詹**名下银行账户中金额为30000元的存款,或相应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12-06 |
发布日期 | 2022-0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