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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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宁支公司 周宁县晓辉电器经营部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福建省周宁县人民法院(2021)闽0925民初581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福建省周宁县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叶**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148元,予以退回。 |
裁判日期 | 2021-11-30 |
发布日期 | 2022-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