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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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佛山市南海铝迪金属建材有限公司 广东建安居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佛山市南海铝迪金属建材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对被申请人广东建安居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价值105136.45元的财产予以冻结、查封、扣押。 案件申请费1046元,由申请人佛山市南海铝迪金属建材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12-30 |
| 发布日期 | 2022-01-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