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珠海华茵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珠海南方影视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企业借贷纠纷 |
| 法院 | 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原告珠海南方影视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珠海南方影视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38512元,减半收取19256元(原告珠海南方影视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原告珠海南方影视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负担。 |
| 裁判日期 | 2021-12-13 |
| 发布日期 | 2022-01-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