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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任*银行存款307285.14元或查封价值相当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2056元,由申请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垫付。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内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10-15
发布日期 202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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