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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二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安阳相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安阳中原冶金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安阳金冠贸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2020)豫0506民初237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金冠贸易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37200元和上诉人王**、陈*、韩**、王**、董*、苏**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37200元,均予以退还。

裁判日期 2021-10-25
发布日期 202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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