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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型纠纷其他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省中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市分公司
四川南充诚信物资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四川省中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00万元。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四川南充诚信物资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解除保全。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裁判日期 2019-09-25
发布日期 2020-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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