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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华达通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鑫顺达玻璃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2019)川0115民初4538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四川鑫顺达玻璃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2240元,由四川鑫顺达玻璃有限公司负担;保全费1570元,由四川鑫顺达玻璃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4480元,减半收取2240元,由四川鑫顺达玻璃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20-03-10
发布日期 2020-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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