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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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厦门宇虹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龙岩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公司减资纠纷 |
| 法院 | 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福建省武平县人民法院(2021)闽0824民初1060号民事判决; 二、龙岩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有权按52%的比例分割存放于武平县××镇××广场××室未分配存货(案涉存货清单详见附件一)。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9258.1元,均由龙岩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案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执行法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裁判日期 | 2021-11-01 |
| 发布日期 | 2022-01-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