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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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北京市密云区密云镇大唐庄村民委员会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北京市密云区密云镇大唐庄村民委员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程*二〇二一年一月至二〇二一年九月期间逾期交付回迁房屋违约损失二万一千六百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一百七十元(原告程*已预交),由被告北京市密云区密云镇大唐庄村民委员会负担,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10-08 |
发布日期 | 2022-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