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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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贺州市坤安林业有限公司 贺州市兴宇林业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大桂山林场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 法院 |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大桂山林场的诉讼请求。 -11- 案件受理费45721元(原告已预交22860元),由原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大桂山林场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7-23 |
| 发布日期 | 2022-01-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