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福建南美建设有限公司 南安市向阳乡向阳村民委员会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南安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原告以双方欲于庭外自行协商解决纠纷为由自愿申请撤回起诉,并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福建南美建设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负担。 |
裁判日期 | 2021-08-03 |
发布日期 | 2022-0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