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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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盛洋水产有限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威海中心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青岛海事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昌邑市盛洋水产有限公司所属的“鲁昌渔60005/60006”船2018、2019年度的燃油补贴款80000元,冻结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本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01-14 |
发布日期 | 2020-04-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