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湛江诚海船务有限公司 江苏晨泰物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船舶租用合同纠纷 |
| 法院 | 南京海事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湛江诚海船务有限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江苏晨泰物流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80万元或查封、扣押、冻结其他等值财产。 保全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湛江诚海船务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5-19 |
| 发布日期 | 2021-12-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