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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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澜亭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漯河绿峰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河南澜亭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漯河绿峰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427488元银行存款。 案件申请费2657.44元,由申请人河南澜亭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8-02 |
| 发布日期 | 2021-12-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