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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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曼卓贸易有限公司 巨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 江西溢丰贸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的规定,本院准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江西溢丰贸易有限公司、江西曼卓贸易有限公司价值1550785.88元人民币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巨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先行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12-09 |
| 发布日期 | 2021-12-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