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防城港市宝树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经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发现的土地已经进行查封但暂不宜处置;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1-12-27 | 
| 发布日期 | 2021-12-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