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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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红楼快递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市分公司 济南佳业物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平邑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济南佳业物流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由原告济南佳业物流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缴纳上诉费用(上诉费最迟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缴纳,逾期视为未上诉),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16 |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