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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型纠纷行政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沈阳正洁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辽宁省合同法研究会
类型 行政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撤销被告沈阳市沈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9年6月20日作出的沈河人社不字[2019]0002号不予受理决定书。

本案诉讼费50元,由被告沈阳市沈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0-15
发布日期 2019-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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