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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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安吉租赁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可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安吉租赁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安吉租赁有限公司负担。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录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21-10-28 |
发布日期 | 2021-1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