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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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信天翁微电子能源(大连)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 浙江省商标协会 浙江省磁性材料行业协会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一百元、公告费二百六十元,均由原告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均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各方当事人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一百元,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7-26 |
| 发布日期 | 2019-12-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