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北宝成管业有限公司 聊城鲁西多元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靖江特殊钢有限公司 山东烽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产品责任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原告山东烽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山东烽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4785元,由山东烽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负担。 |
| 裁判日期 | 2021-11-10 |
| 发布日期 | 2021-12-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