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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新泰市泉沟镇人民政府
山东盛泉矿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法院 新泰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原告杨**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杨**撤回对山东盛泉矿业有限公司、新泰市泉沟镇人民政府的起诉。

裁判日期 2021-04-29
发布日期 202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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