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新疆联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新疆昆仑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需要长期履行的,案件可以终结执行。如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本院提起诉讼。本案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履行期限较长,故本案可以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21)新43执2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21-12-29 |
发布日期 | 2021-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