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李雪兴、何敏鸥的银行存款74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二、查封担保人廖梓惠所有的坐落于佛山市南海区的不动产权(证号:683XXXX)。 案件申请费4220元,由申请人朱**负担。申请人提起诉讼的,可以将该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2-01 |
发布日期 | 2021-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