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郑州冀虎商贸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淇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2021年11月5日,原告郑州冀虎商贸有限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郑州冀虎商贸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1358.87元(已减半),由原告郑州冀虎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21-11-15
发布日期 2021-12-2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