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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烟台瑞和丰家纺有限责任公司
烟台福山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帝纱纺织有限责任公司
新乡市豫辉黄河建材有限公司
辉县市鸿图物资有限公司
河南省鹏威起重配件销售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票据纠纷
法院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豫07民终952号民事判决及辉县市人民法院(2017)豫0782民初2886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河南省鹏威起重配件销售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23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300元,均由河南省鹏威起重配件销售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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