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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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盛煜电子机箱设备有限公司 华锻(安徽)机床制造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泗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续行查封被执行人沧州盛煜电子机箱设备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河北省沧州市青县青崇公路看守所南的设备型号为2000W(4米*2米)交换平台大包围的光纤激光切割机一台(原查封文号(2018)皖1324民初432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2019)皖1324执2585号执行裁定书);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需要续行查封的,申请执行人应在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向本院书面提出申请,逾期未提出续封申请造成查封失效及财产被转移等,该风险由申请执行人自行承担,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12-23 |
| 发布日期 | 2021-12-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