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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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榕江县鸿基置业有限公司 榕江县明鸿五金经营部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榕江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执行过程中,申请人愿意放弃利息部分的请求,被执行人贵州省榕江县鸿基置业有限公司主动履行给付货款28000元、律师费2000元、受理费300元及其他损失300元的义务,并承担案件执行费350元。 (2021)黔2632执296号执行案件,以申请方放弃部分主张,被执行人全部履行而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
裁判日期 | 2021-08-06 |
发布日期 | 2021-1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