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辽宁联行金融票据管理有限公司 沈阳蚂蚁伟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沈阳蚂蚁伟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辽宁联行金融票据管理有限公司借款20万元;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902元,由被告沈阳蚂蚁伟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7日内未缴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1-12-09 |
发布日期 | 2021-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