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大连友谊金石谷俱乐部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驳回原告(并案被告)陈**的全部诉讼请求; 二、驳回被告(并案原告)大连友谊金石谷俱乐部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双方各自交纳的案件受理费5元(减半收取),由双方各自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4-28 |
| 发布日期 | 2021-12-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