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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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政农食品有限公司 多路发环境净化技术(福建)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福建政农食品有限公司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存款。 二、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福建政农食品有限公司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福建政农食品有限公司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限被执行人自财产被查封、扣押之日起三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全部还款义务,逾期予以拍卖或变卖。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7-08-16 |
| 发布日期 | 2020-04-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