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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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钼都矿冶有限公司 栾川县金财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洛阳钼都贸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期间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栾川县金财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发现被执行人洛阳钼都贸易有限公司、洛阳钼都矿冶有限公司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19-12-21 |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