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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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长江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惠阳分公司 衡阳市长江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好的板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霞浦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衡阳市长江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衡阳市长江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惠阳分公司在福建好的板科技有限公司享有债权3350000的财产保全措施。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2-11 |
| 发布日期 | 2020-04-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