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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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昂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泉州东海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确认被告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东海街道办事处2019年3月14日对原告厦门昂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放置于泉州市丰泽区东海滨城宏楷生活区的集装箱实施的强制拆除行政行为违法。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东海街道办事处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林 南 人民陪审员 江军猛人民陪审员林玉玲 二〇一九年八月六日 书 记 员 苏 秋 霞 附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七十四条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 (一)行政行为依法应当撤销,但撤销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二)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但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需要撤销或者判决履行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 (一)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 (二)被告改变原违法行政行为,原告仍要求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的; (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判决履行没有意义的。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4-15 |






